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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工作的意见
供稿:本站编辑 时间:2012/11/28 点击:3532 

晋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工作的意见

 

晋市政发〔2012〕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为了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省部级领导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和全国、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深化金融改革、推动金融创新、提升金融服务,充分发挥金融对我市经济发展的支撑和推动作用,实现“稳增长、保稳定、惠民生”的战略目标,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金融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金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保障资金需求、优化资源配置、调节经济运行、分散社会风险等功能,对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和推动作用。当前,我市正处于经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金融业的健康发展,不仅对推进产业转型、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破解资金的“瓶颈”制约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而且对保民生、保稳定、保就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各有关部门、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金融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积极创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通过全方位的政策支持,构建适应我市经济发展需要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多样化金融组织体系和立体化金融服务体系,使金融业成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

    二、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我市转型跨越发展的工作力度

    根据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下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市金融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健全完善金融市场为抓手,以培育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为重点,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为突破口,加大金融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加强资金筹措、促进金融创新、改善金融服务、防范金融风险,为推进我市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资金和政策保障。

    按照上述要求,下一阶段的工作目标是力争实现“五个突破”:

    一是存贷比例有明显突破。存贷比例是反映一个地区金融资源利用水平,评价一个地区金融支持经济发展力度的核心指标。2011年底我市存款余额1498.3亿元,贷款余额633.4亿元,贷款占存款的比例为42.3%,远远低于国家控制的75%的贷款规模,也明显低于我省54.6%的实际水平。因此,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我市的存贷比率, 2012年当年贷款占存款的比例提高3-5个百分点,增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力争“十二五”期末存贷比例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二是对重点工程的融资支持有明显突破。金融机构要加强与重点工程项目的对接,进一步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力争使在我市落地的省、市、县重点工程和规模以上工业等重点项目信贷投放到位率不低于95%。

    三是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有明显突破。要继续加大力度,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特别要发挥好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作用,创新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工具和方式,确保我市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增速超过我市贷款的平均水平,净增额高于上年水平。

    四是市场直接融资有明显突破。要通过新股发行、企业重组、定向增发以及发行公司债、企业债、中短期融资券等形式扩大融资规模,同时积极发展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等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的融资支持力度。

    五是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有明显突破。要进一步加快城市商业银行发展,做大做强本土银行。要加快兰花集团增资扩股,推进金融业务发展,打造金融控股公司。要尝试组建跨区域的行业性虚拟集团,设立财务公司,充分挖掘内部融资潜能。要探索产权交易中心的转型之路,进一步繁荣我市的产权交易市场。要进一步规范小额贷款公司发展。

    围绕发展目标,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

    各金融机构要“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从多方面采取措施,确保资金投向实体经济,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大力支持在建续建重点工程项目。要按照“分类指导、有扶有控”的原则,优先支持省、市、县重点在建续建项目和转型综改重大标杆项目建设,特别是要千方百计保证公路、水利、保障性住房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各金融机构要主动对接项目、跟踪进度,积极参与项目融资方案设计,进一步加强沟通合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2.大力支持工业新型化发展。在支持煤炭、电力等传统产业兼并重组和技术改造的同时,重点支持煤制油、煤制气、精细煤化工等产业,以及与煤炭生产相关的环保产业、装备制造业、信息业、物流业等,推进以煤为基的工业新型化发展。同时,大力支持科技含量高、成长潜力大的现代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等具有晋城优势的新兴产业,促进产业结构轻型化、多元化。

    3.大力支持“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要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机构的作用,构建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确保每年涉农贷款增幅高于我市贷款平均增长水平。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对农业龙头企业和特色农产品产业支撑项目给予贷款贴息,重点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要继续加大对我市各县(市、区)信贷支持。强化对扶贫开发项目的支持,创新农村担保、抵押方式,拓宽信贷支农渠道,促进“三农”经济发展。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拓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补贴品种和范围,积极推动区域特色农产品保险发展。继续推动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发展,有效提高农村地区的保险保障水平。

    4.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小微企业是扩大就业的重要渠道,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对于克服经济下行压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关于小微企业的一系列金融扶持政策,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的平均增速。地方中、小型金融机构,要重点发放与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短期贷款。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要积极发行专项用于小微企业贷款的金融债。鼓励支持小微企业通过发行集合票据、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完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办法,为小微企业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

    (二)进一步强化对转型跨越发展的资金保障

    1.确保信贷规模合理增长。各金融机构要在执行稳健货币政策的同时,合理把握信贷投放总量和节奏,确保信贷总量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相适应。要着力提高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增量,继续发挥好大银行的资金主渠道作用,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做大贷款存量,提高贷款增量。要不断增强股份制银行贷款投放能力,要在积极争取贷款规模的基础上,扩大网点覆盖范围,加强对企业和城乡居民的金融服务。要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机构贷款投放,晋城银行、农信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要明确发展定位,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培育新的信贷增长点,进一步挖掘信贷潜能。

    2.加大市场直接融资工作力度。鼓励兰花科创发挥再融资和市场放大功能,扶持上市公司进行产业转移、结构调整和升级,积极推动上市公司做大做强。鼓励发展IPO等多形式投融模式,积极扩大债券融资规模,支持企业利用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产品增加融资,积极引进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区域集优票据等新型货币市场产品。要加快企业股份制改造,以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3.充分发挥其他金融资源的积极作用。积极鼓励保险资金以股权、债权等形式投资我市重大项目建设。鼓励发展民营资本为主体的创业类、成长类投资基金,吸引各类资金在我市设立股权投资企业,推动民间资金转化为产业资本。

    (三)进一步推进地方金融机构改革

    1.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与服务。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从2011年底成立以来,逐渐发挥了协调金融机构、优化金融资源、推进金融创新、维护金融稳定的积极作用,各县(市、区)要建立或明确与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职能对接的部门和人员,充分发挥对地方金融的协调、服务、监督和管理功能,为更好地配置和运用金融资源提供服务。

    2.深化金融机构治理改革。要推进金融机构股权多元化,积极吸纳民间资本和其他资金参与我市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的改制和增资扩股。通过外部资金参股,优化董事会构成,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和程序,引入现代金融的先进经营理念、管理技术和竞争机制,提升地方金融机构的竞争力。

    3.推进机构网点布局合理化。积极引进资信好、经营管理完善的优质银行机构。加强金融普惠化建设,丰富县域金融机构,支持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向下延伸。

    4.深化农信社改革。要认真落实和完善有关扶持政策,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市信用联社要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淡出行政管理职能,强化服务职能。要推进县级信用联社产权制度改革,加快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金融创新

    1.深化信贷方式创新。要针对小微企业、“三农”资金需求,加快贷款制度创新、方式创新和金融产品创新。要加强金融新产品研发,积极探索新的服务手段和模式,提高金融服务差异化、细分化和专业化程度,适应多元化的融资需求。

    2.加强中间业务创新。各类金融机构要加强合作,探索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租赁业务合作的途径和方法,合理利用对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发展交叉性金融工具和业务品种,使金融机构真正转变为现代化的金融服务与投资理财中心。

    3.发展区域性特色保险产品。积极开发为煤炭、电力等产业和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项目提供风险保障的保险品种,推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推进医疗责任险,努力扩大和创新出口信用保险。

    4.推进金融服务的标准化和现代化。加快建立现代化支付体系,推进新型支付结算工具的应用,完善电子商务和网上银行,提升金融信息化服务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监管指导

    人行晋城市中心支行、晋城银监局要加强“窗口指导”和科学监管,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同时,指导银行机构用足、用活各项扶持政策,加大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三、为金融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

    金融工作政策法制性强、专业技能要求高,与经济关联颇紧,蕴含风险大,当前又面临全方位的金融改革、金融创新的挑战,各级政府必须进一步加强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金融工作领导组,就金融支持我市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问题、改革问题和推动我市金融向多层次、宽领域健康发展的重大工作事宜进行研究、决策和指导。领导组建立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面贯彻落实领导组的各项决定和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解决金融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向领导组报告相关领域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建议。领导组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职责由市金融办承担。

    (二)创新对金融机构的考核方式

    为有效增强地方政府对金融业发展的调控和指导,充分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市政府建立对金融机构业绩评价考核办法。具体考核办法,由市金融办制定后,报请市政府正式下发施行。

    (三)创优金融生态环境

    1.加快信用环境建设。要进一步推动统一征信平台建设,重点抓好银行业信贷征信体系建设,强化各类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促进信用信息共享。积极扩大征信系统的应用范围和覆盖面,进一步降低金融和经济交易成本。要加强金融债权司法保护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打击金融犯罪工作机制,协调公检法等部门提高办案结案效率,严厉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骗保骗赔等行为。

    2.严格防范金融风险。一是进一步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防范风险是金融业的生命线,各有关部门要把防范金融风险放在突出位置,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要深刻汲取近年来地方金融机构风险防范的经验教训,加强内控管理,增强行业自律。二是全面提高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要按照“预防为主、分业管理、属地负责、分级控制”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落实风险处置责任制。要加强与省金融办、驻市金融监管机构的联系,加快建立更加全面、科学、规范的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和超前处置能力。金融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公司治理和高管人员的监管,高度关注信贷资金违规入股市、银证保业务合作不规范带来的风险。三是全面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合规监管,提升服务经济功能。四是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金融活动。高度重视金融风险处置工作,从维护发展环境的大局出发,对非法集资、地下钱庄、非法证券等非法金融活动,要采取高压态势,露头便打,切实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3.大力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金融人才队伍是提高金融管理能力与服务水平的最根本保障,是实现我市金融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基础。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金融人才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坚持把金融人才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把人才作为推进金融业发展的一项根本性任务来抓,积极创造环境,完善机制,拓宽渠道,千方百计培养和吸引高素质的金融人才。要进一步改革人才的选拔任用方式,完善奖励激励制度,为我市金融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晋城市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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